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8〕8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对象
(一)报名参加2019年我省高职招考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符合闽招委〔2018〕8号文件“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款,且学籍在2018年11月报名后至补报名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并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三)符合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四)户籍在我省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即其身份证号码前两位是“35”)、但不符合“流入地”省份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此次补报名时,须持“流入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二、补报名办法
补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符合补报名条件的人员须于2019年4月29日至3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报名缴费后,须于2019年5月5日至7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补报名工作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8〕8号)要求执行。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防弄虚作假。
(二)未被2019年高职招考录取、且2019年音乐或美术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专科合格线以上的中职生,可补报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中的音乐或美术科类。其他人员仅限补报文史类和理工类。
(三)各市、县(区)应于5月15日前组织做好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于5月20日前将本次所有补报名考生的《考生体检表》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扫描。体检工作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8〕45号)要求执行。
(四)需申报2019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外语口试的人员(含2018年11月已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但未申报外语口试的考生),须于2019年5月8日至9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完成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五)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