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复查程序
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须于2019年4月22日前(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考所在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填写并提交《2019年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二、复查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复查后,将于2019年4月29日前,将复查结果反馈给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事项
考生申请成绩复查时应认真填写申请表,对填写内容(包括姓名、准考号、考生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准确性负责,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附件:2019年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