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师公开招聘平台登录www.njzb.org请面试入围人员于2020年6月29日上午8:00-7月3日上午7:00期间登录南京市教师公开招聘平台(http://www.njzb.org)自行打印面试证,用户名密码和报名时一样。
当前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已取得积极成效。为贯彻国家和江苏省南京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根据《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宁事招公告核〔2019〕82号)相关规定,经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2020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下载打印签署承诺书
所有面试人员均须下载打印签署《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简称承诺书)》(见附件1),进入面试考点时须提交承诺书。
二、面试证打印
请面试入围人员于2020年6月29日上午8:00-7月3日上午7:00期间登录南京市教师公开招聘平台(http://www.njzb.org)自行打印面试证,用户名密码和报名时一样。
面试证打印技术问题,请与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5-57937181(8:30-11:30,14:00-17:00)。
参加面试人员应根据本公告内容详细核对面试证上的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和面试学科(专业)等信息。
本次面试不收取面试费。
三、面试时间
2020年7月3日-6日,具体安排如下:
1.2020年7月3日面试学段学科(含相关学科1类与2类):
小学语文、小学美术。
2.2020年7月4日面试学段学科(含相关学科1类与2类):
(1)小学道德与法治(政治)、小学体育;
(2)初中英语、初中道德与法治(政治)、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体育;
(3)高中(高职)语文、高中(高职)数学、高中英语、高中(高职)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物理、高中生物、高中体育。
3.2020年7月5日面试学段学科(含相关学科1类与2类):
(1)小学英语、小学信息技术、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信息技术、初中音乐、初中心理健康教育;
(3)特殊教育。
4.2020年7月6日面试学段学科(含相关学科1类与2类):
(1)小学数学;
(2)幼儿园学前教育。
四、面试地点
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金箔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523号,乘坐地铁1号线至河定桥站下,2号出口出,再乘坐公交708、802、815线至五小区公交站下即到)。
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当天上午7:00前进入考点,迟到的面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五、面试形式及计分办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授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2.计分办法。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等学科(专业)授课占面试成绩的5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除上述外的其他学科,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面试人员。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六、有关要求
1.请参加当天有关学科面试的所有面试人员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7:00前,凭《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面试证、身份证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金箔路校区大门,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于入口处领取应聘人员胸牌挂件,到考点候考室集中,按时参加面试抽签。
2.未按时参加当天面试抽签人员视为放弃本次面试。
3.学前教育专业和音乐学科的面试人员如自备伴奏音乐,请拷贝在U盘(须用暴风影音播放器,切勿拷在手机上)上带来;学前教育专业和音乐学科的面试人员如有特长展示请自备乐器(考点只统一配备钢琴)。
4.面试考点统一配备学前教育专业和小学美术学科的绘画工具(不得使用自带的绘画工具)。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合格者总成绩,遵循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照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同分人员可共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名单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示,体检由江宁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公示与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并收取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关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等个人资料的原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九、选岗办法
合并招聘岗位,报名不到具体单位。拟聘用人员由江宁区教育局根据省、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并综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统筹安排工作岗位。招聘岗位见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二)(见附件2、附件3)。
十、咨询和监督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025-52284690;
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7187233;
3.监督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25-52283751。
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
3.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