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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2019年义务教育报名系统jtj.ynwss.gov.cn:8089/before.html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904次 时间:2019-06-19
文山市2019年义务教育网上报名系统http://jtj.ynwss.gov.cn:8089/before.html记者从文山市教育体育局了解到,今年文山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二是坚持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两个统一”的原则;三是坚持片区优先、统筹协调的原则;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2019年,文山城区小学计划招生6330人,其中:实验小学550人、实验小学北校区220人、实验小学东校区330人、思源实验学校(小学) 165人、市一小330人、市二小275人、市三小275人、市四小440人、市五小495人、市七小270人、市八小325人、市十一小825人、市十二小825人、市十三小825人、新平街道中心小学95人、大沟绞小学55人、大石洞小学30人。初中计划招生5060人,其中:公办学校招生4460人,即:市一初770人、市一初北校区1040人、市二中585人、市三中715人、市四中910人、思源实验学校(初中) 390人、 州体校(初中)50人。民办学校招生600人 (大同中学600人)。


招生对象:


小学: 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实际居住地在学校服务区内且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 前出生)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外来经商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


初中: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实际居住地在学校服务区内并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非三个街道户籍,但在文山城区小学接受完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进城务工人员、外来经商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少年。


报名方式: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使用“文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家长通过微信关注文山市教育服务平台选择“报名系统”或电脑(手机)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jtj.ynwss.gov.cn:8089/before.html)选择“城区报名”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


报名、审核验证时间:


第一轮报名、审核验证时间(“两个统一-”享受优先招生政策)。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7月12日。系统审核时间: 2019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4日下午5: 30前各招生学校在大门公示栏公示初审结果)。验证时间:初审通过者于7月16日下午5: 00前(申请人根据信息提示或到学校公示栏查阅,审核期过后不再受理)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到相应学校现场验证。7月16日第一轮招生结束,审核未通过者,被驳回申请后重新登录系统进入第二轮报名。


第二轮报名、审核验证时间(取消“两个统一”优先资格)。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7日—7月18日。审核验证时间: 2019年7月19日—7月20日,学校视学位空缺情况自主招生。


需要注意的是:第二轮未被招收的学生若需要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要再次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筹分配报名”选项进行信息填报。


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报名、入学时间。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1日—7月22日(逾期视为不需要统筹入学)。2019年7月25日前,市教育体育局视辖区内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安排入学名单于7月25日下午5: 30前在相应阶段学校公示或信息发送,家长可到学校公示栏查阅或按信息提示,于2019年7月26日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统筹入学,市教育体育局不再重新安排)。


招生条件及证件上传


1. 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服务区内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文山户籍有房”进行网上填报(属于回迁安置的城区户籍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选择原服务区学校),上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户口册(首页和入学学生信息页)等证件照片。审核通过后根据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信息按时到指定学校验证注册。


2.户籍在文山城区,但不能提供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文山户籍无房”进行网上填报,上传户口册(首页和入学学生信息页),租房协议等证件照片。审核通过后根据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信息按时到指定学校验证注册。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实际选择“非文山户籍购房”或“非文山户籍租房”进行网_上填报,上传户口册(首页和入学学生信息页),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租房协议等证件照片。审核通过后根据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信息按时到指定学校验证注册。


报名需要提供的审验材料:


(一)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


3.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必须有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


4.已经实际居住,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同时提供契税发票、近三个月水费和电费发票)。


(二)拆迁户子女


1.签订回迁协议的住户: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等材料到原房屋所在服务片区学校报名;


2.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住户: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持最新居住地址的有关证件到相应服务区学校报名。


(三)进城务工、外来经商随迁子女


1.文山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云南省居住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2.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


3.文山城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学校报名须带《文山市城区小学毕业学生入学报名告知书》原件;


4.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文山市参加社会保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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