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第二条 办学性质:公办(国标代码:12605)
第三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重庆万州火车站前)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学院简介: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学校,位于三峡库区重庆万州,交通便利。经过80年深厚文化底蕴的积淀和建院以来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学院已建设成为一所历史悠久、文化厚重、设施现代、环境优美的高等学府。是教育部重庆市首批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中国现代农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中国都市农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三峡库区唯一中外合作办学院校,重庆市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近年来,学生在全国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上荣获一等奖5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10项。
学院办学条件优越,基础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校园占地面积553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投入8141.67万元。学院建有校内实习实训中心 115个,校外实习基地173个;设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命名的“全国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培训考试站”。是重庆市农机高端应用人才星火计划培养基地、重庆市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基地。学院配备有标准化的田径运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和网球场,有2个标准化的学生食堂并设有少数民族学生餐厅,校内配套设施齐全,能较好地满足师生的生活需要。
学院建有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学团队。现有教职工400余人,其中教授23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7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1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名,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3名,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名,从工厂、企业聘请了大量实践专家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87人,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100余人。
当前全院师生员工正秉承“德厚学勤、技高业精、工于继承、志在创新”的校训,在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强化现代农业办学特色,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培养高质量的现代农业所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建设重庆一流、全国知名的优质高等职业学院而不懈奋斗!
第七条 招生范围:重庆市内
第八条 招生专业、计划、学制、科类及学费
序
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年)
学费
(元/年)
计
划
数
对口高职
普通高中
招收类别
备注
1
园林技术
3
6000
60
10
50
文·理(园林类)
重庆市级示范专业、市级骨干专业
2
园艺技术
3
5500
45
10
35
文·理(园林类)
重庆市专业提升产业服务能力建设专业、重庆市唯一涉农高职专业
3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3
5500
40
10
30
文·理(园林类)
重庆市专业提升产业服务能力建设专业、重庆市唯一涉农高职专业
4
作物生产技术
3
5500
40
10
30
文·理(园林类)
重庆市唯一涉农高职专业、院级重点建设专业
5
园林工程技术
3
6000
40
10
30
文·理(土建类)
重庆市级示范建设专业
6
风景园林设计
3
6000
40
10
30
文·理(土建类)
重庆市级示范建设专业
7
畜牧兽医
3
6000
75
15
60
文·理(畜牧兽医类)
重庆市级示范专业
8
动物防疫与检疫
3
6000
50
15
35
文·理(畜牧兽医类)
“扬翔集团”等多家企业订单培养专业
9
宠物养护与驯导(宠物保健)
3
6000
60
10
50
文·理(畜牧兽医类)
重庆市级骨干专业
10
水产养殖技术
3
5500
40
10
30
文·理(畜牧兽医类)
重庆市唯一大专层次水产专业
11
食品加工技术
3
5500
40
10
30
文·理(机械加工类)
校企合作重点建设专业、院级重点建设专业
12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6000
55
15
40
文·理(机械加工类)
国家工业智能制造紧缺人才培养专业
13
数控技术
3
6000
45
15
30
文·理(机械加工类)
国家级与市级专业能力提升项目专业
14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6000
45
10
35
文·理(机械加工类)
重庆市重点产业对接专业
15
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3
6000
40
10
30
文·理(机械加工类)
重庆市农委共建特色专业
16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路桥施工)
3
6000
40
10
30
文·理(机械加工类)
重庆最早开设,背靠知名企业,全订单培养
17
会计
3
6000
60
10
50
文·理(会计类)
重庆市专业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专业
18
物流管理
3
5500
50
10
40
文·理(会计类)
重庆市现代物流技术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专业
19
酒店管理
3
5500
45
10
35
文·理(旅游类)
重庆市市级教改专业(重庆市中澳合作项目推广专业)
20
旅游管理
3
5500
45
10
35
文·理(旅游类)
实践教学的校企合作重点建设专业
21
市场营销
3
5500
45
10
35
文·理(电子商务类)
重庆市级示范建设专业
22
动漫制作技术
3
6000
55
15
40
文·理(计算机类)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
23
室内艺术设计
3
6000
60
10
50
文·理(计算机类)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重庆市教学资源库建设专业
24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3
6000
35
15
20
文·理(计算机类)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全国云计算大数据职业教育集团合作专业
25
电子商务技术
3
6000
60
10
50
文·理(计算机类)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重庆市级骨干专业
26
智能控制技术
3
6000
50
10
40
文·理(计算机类)
院级重点建设专业
27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6000
65
10
55
文·理(电气技术类)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市级骨干专业
2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6000
50
10
40
文·理(电子技术类)
中澳合作培养,国家重点发展与建设专业
2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6000
60
10
50
文·理(汽车类)
汽车服务行业紧缺人才-4S店工程师培养专业
30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6000
60
10
50
文·理(汽车类)
重庆市示范建设重点专业
31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5500
30
30
文·理
院级重点建设专业
合计
1525
330
1195
住宿费:寝室六人间900元/年·人(有空调和热水)。
第九条 报名
1. 2017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具备2017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
2. 2017年2月27日9:00-3月2日17:00,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入“2017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报名页面,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我院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其中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高职对口考生,只能填报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未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其他单招专业。
3.2017年4月10日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我院尚有缺额计划的相应专业。
4.如因其他特殊原因报名未成功者,请于2017年3月 2日16:00前与我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23-58800223、58800634)。
第十条 交费:网上交费方式
(一)网上交费须知
1.网上交费前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交费帮助》,详细了解网上支付流程后再进行网上交费。
2.考生既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交费,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现场完成交费确认。
3.网上交费必须是点击报名网页面的[网上交费]按钮完成交费,不能从本网站外部直接向本网站收款帐号付款,否则会造成无法正确及时更改交费状态。
4.交费申请一旦提交,付款完成前,报名院校不能更改;若交费申请三小时内未完成付款,交费申请自动作废;交费申请作废后报名院校仍保留且可更改。
5.交费成功后,请及时返回报名系统或重新登录报名系统,认真检查确认交费状态是否已正确无误。交费成功后,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3月2日17:00。
(二)费用
考试费100元/生。
第十一条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含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考生本人在我院报名系统内打印。考生凭考生号和报名时生成的密码于2017年3月5日后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cqsxedu.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考。
第十二条 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安排
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 文化素质测试
凡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免试生除外),均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工作由各区县考试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考生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详见准考证。
2. 职业技能测试
(1)普通文理考生以及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
普通文理考生以及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参加我院分专业类组织的面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报考高职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对普通文理考生也可考查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两门高中技术学科掌握情况。测试满分为300分。
(2)对口高职考生(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除外)
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对口高职考生,需直接参加2017年3月11-3月12日专业技能考试,以其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满分300分折算作为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3)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测试时间在2017年3月25日—3月26日期间。考生在我院或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详见准考证。
主城区测试点设在重庆两江中学。地址:重庆市渝北现代农业园区宝圣大道207号(毗邻西政渝北校区和万科朗润园) 公交路线:619(两路—菜园坝火车站)、609(两路—解放碑)、801(两路—沙坪坝)、01(两路—解放碑)、556(两路—北碚)。该考点包括以下区县的考生: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碚区、万盛经开区、双桥区、江北区、长寿区、巴南区、渝北区、綦江区、江津区、合川区、潼南县、铜梁区、永川区、大足县、荣昌区、壁山区、涪陵区、垫江县、南川区、黔江区、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武隆区、石柱县。
万州测试点:设在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本院。该考点包括以下区县的考生:万州区、丰都县、开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忠县、巫溪县、巫山县、梁平区、城口县。
第十三条 成绩和分数线公布
1.成绩提供:2017年3月28日,我院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库提交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市教育考试院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发我院。
2.划定文化素质测试线:2017年3月30日,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高职单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别划定普通文理类考生和高职对口类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线,并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我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cqsxedu.com)向社会公布。
3.成绩查询和复核:2017年3月30日,考生可在我院公众信息网上查询成绩,如有异议考生可于4月1日12点前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4.划定预录取分数线
2017年4月1日前,我院分普通文理类考生和对口高职类考生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方案,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5.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公示
2017年4月7日起,我院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学校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4月7日-13日),同时公布分专业缺额计划。考生可登录我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cqsxedu.com)查询首次预录取结果和专业缺额计划。
第十四条 二次征集志愿
1.2017年4月10日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查看我院计划缺额情况,然后填报尚有缺额计划的相应专业,具体可咨询我院招生就业处。(电话:58800223)
2.2017年4月13日,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开展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2017年4月14日,我院先划定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线,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预录取公示时间
2017年4月15日起,我院将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4月15日—4月21日)。考生可登录报考学校公众信息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录取总原则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项汇总成绩总和,依照单独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我院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以及我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免试生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2017年3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三、对于获得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免试申请。2017年3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技能考试成绩按230分计,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则以分数较高的成绩计。
四、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干部、运动成绩突出者、有特长的考生。
第十七条 录取确认
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请于4月18日前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和录取);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我院于2017年4月19日将最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
第十八条 奖学及助学措施
一、奖学措施: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院奖学金 4.企业奖学金
二、助学措施
1.国家助学金 2.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贷款和学院所在地助学贷款) 3.贫困学生临时生活补贴 4.学院将给予贫困生一定的资助,进校后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 5.带薪实习实践 6.万州区政府出台《万州籍高职学生资助实施方案》政策,具有正式学籍、生源地属万州籍、在万州区内高校就读的高职学生。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区政府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每月资助200元,每年以10个月在校时间计算),给予生活费资助。
第十九条 性质及待遇
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我院预录取并经我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且符合全国统一高考条件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
第二十条 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录取仲裁委员会,专门负责自主选拔录取,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坚持做到标准量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学校在单独招生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4.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
第二十一条 声明
我院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遇任何招生问题请与学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如出现任何问题,学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 其他注意事项
1.有各类获奖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在面试时提供给面试老师(注: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2.根据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专业技能考试(以下统称“专业技能考试”)的15个专业类别,明确与之相对应的具体单招专业,限参加15个专业大类技能考试考生填报。15个专业类别之外的其他对口高职考生(对口高职艺术类和对口高职其他类),可报考其他单招专业。
3. 学院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重庆市万州火车站前)
邮政编码:404155 联系人:曾老师 陈老师 万老师
咨询电话:023-58800223 58800634 传 真:023-58805566
学院网址:http://www.cqsx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