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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兰州中考报名时间:4月25日-27日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742次 时间:2016-04-20

记者从4月8日召开的2016年兰州市初高中招生工作会上获悉,2016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今年兰州市中考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5日—27日,兰州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自行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zkbm.lanzhou.edu.cn/或http://www.lanzhou.edu.cn/)报名,网报结束后还须在4月25日—28日到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确认报名资格,领取准考证时间为5月9日—10日。外地回兰考生和同等学历社会考生直接到所选的第一个志愿学校报名。2017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参加的生物、地理两科合卷考试不需填报志愿,具体考试地点由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考试结果作为学生2017年高中招生录取时的必备条件之一。

兰州市教育局要求,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考生应详细了解志愿填报的程序和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并对所报志愿负责,志愿在网上正式提交后不得更改。

2016年兰州市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9日,中考成绩将于7月4日公布,录取工作将于7月11日开始,预计7月20日结束。

报名条件

2016届初中毕业生:(1)具有兰州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可以报考城市四区的普通高中学校。

(2)具有兰州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兰州市居住证,可以报考城市四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籍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户籍学籍均不在兰州市的初中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

2017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生物、地理合卷考试。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德语/法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总分72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体育满分50分。

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4科。各科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等级划分标准为: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和2016届初中毕业生,已参加过科目Ⅱ考试,等级为D等的,可允许参加下一届同科次单科补考,补考成绩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计;等级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补考。

外地回兰考生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须参加生物、地理补考,补考后成绩按正常等级标准核算。

志愿填报

普通高中:共设四个批次10个志愿。

①提前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特色班招生。设1个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一个特色班志愿。天津南开中学在本批次提前单独招生。考生可在填报兰州市学校志愿的同时,填报南开中学提前单独招生志愿。

②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的普通班。设4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符合对口分配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统配志愿;通过学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和统招第一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

③第二批次: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设4个志愿: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通过学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一志愿和统招第二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

④第三批次:网上征集志愿。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

中等职业学校:设2个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两所职业学校志愿。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有意接受职业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绩单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录取,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县区招办报名。

成绩公布

今年中考成绩将于7月4日公布,各招生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和成绩册,毕业学校领取毕业生成绩册。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当日凭准考证到报考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各招生学校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成绩单的发放。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4日—5日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由学校任课教师和教务处签注意见并盖章后,统一分科造册,报兰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核查,逾期不再查询。

招生录取

1、录取标准:兰州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两条最低控制线: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和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2、录取程序和办法: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三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

双优班录取不考虑加分照顾因素。国际班录取,科目Ⅰ分数线控制在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的最低控制线以内,科目Ⅱ等级与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的自主招生的录取标准一致。

提前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第一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第一志愿30%;②统配志愿60%;③自主招生志愿10%;④统招第二志愿。其中,兰州二十七中:①统招第一志愿40%;②统配志愿50%;③自主招生志愿10%;④统招第二志愿。兰州四中:①统招第一志愿50%;②统配志愿40%;③自主招生志愿10%;④统招第二志愿。

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若统配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特色班志愿;②统招第一志愿95%;③自主招生志愿5%;④统招第二志愿。

第二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本批次各类特色班的录取。然后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严禁学校在计划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另外,2016年,兰州二中、兰州五十八中、兰州五十九中、兰州外国语高级中学继续面向临夏,兰大附中、兰州六十一中、兰州西北中学、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继续面向甘南,每年对口招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考生必须参加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报名和考试,一校一线,单独录取。

录取查询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将于7月11日开始,预计7月20日结束,考生可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时间:7月11日—13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3日22:00。第二批次录取时间:7月14日—18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8日22: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8日22:00—7月19日10:00;结果查询时间:7月20日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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