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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高中学考报名入口111.160.75.143:9302/tjxc/studentTdxl.html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756次 时间:2023-04-18

2023年天津高中学考报名入口http://111.160.75.143:9302/tjxc/studentTdxl.htmlhttp://www.zhaokao.net/符合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的考生,须在4月18日至21日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  ),进入“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报考科目。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户籍所在区考试机构发布在报名系统公告中指定的方式,上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初中毕业证书原件照片,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逾期或未通过资格审查以及未确认报考信息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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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2023年4月18日至21日开始网上报名,申请认定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在4月22日前完成资格审核。

  根据《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1〕14号)和《市高招办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1〕18号)要求,具有我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市普通高考。考生应根据其初中毕业年限,按照不少于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在校生报考合格性考试的年限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申请认定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程序,并按照各区报名公告中指定的方式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为帮助考生顺利完成考试报名,市高招办现对考生咨询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解答。

  问题1:如何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答:考生须具有我市常住户籍,持有初中毕业证书且初中毕业一年及以上,即考生须于2022年及以前取得初中毕业证书。

  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学籍的考生,不得申请以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参加考试。

  问题2:网上报名的时间、方式和程序是什么?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的考生,须在4月18日至21日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报考科目。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户籍所在区考试机构发布在报名系统公告中指定的方式,上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初中毕业证书原件照片,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逾期或未通过资格审查以及未确认报考信息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已取得考籍的考生。须在4月18日至21日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管理平台”,选择并核对报考科目信息,无误后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逾期或未确认报考信息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问题3:如何确定报考选科的要求?

  答:2022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至多选择3门考试科目;2022年以前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考生,在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7门科目中自主选择未考或未合格科目。

  问题4: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类型、初中毕业年份等关键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问题5:本次考试的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是什么?

  答: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7月3日

  8:00-9:00

  历史

  9:30-10:30

  地理

  11:00-12:00

  化学

  14:00-15:00

  生物学

  15:30-16:30

  外语

  7月4日

  8:00-9:30

  语文

  10:00-11:30

  数学

  问题6:如何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答:已取得考籍并参加过考试的申请认定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考生。登录“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管理平台”(http://111.160.75.143:9302/tjxc/studentTdxl.html),点击页面上方的“查看成绩”选项,即可查询本人的成绩信息。

  请考生密切关注市高招办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发布的信息,以及各考区、各报名单位发布的提醒消息,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要求。

   

            附件1:《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1〕14号)

       2:《市高招办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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