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1984年筹建,1985年建成并开始招生。2001年4月5日经国家教育部直接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历经25年的艰苦创业,学院现已发展成为文、理、工、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多次受到北京市政府、市教委表彰奖励,被北京市教委评为“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点击进入 - 2013-10-28 - 收藏海南省考试局网站202.100.202.56
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202.100.202.56/index_c.html海南省考试局隶属省教育厅,并受其委托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招生考试工作,为副厅级事业单位。 工作职责与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省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开设、并由教育部门办理的各类考试,承办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办理的各类考试。 3、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中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4、管理参加学历考试的考生考籍。 5、评定普通高中学历达标资格,核发会考合格证书;审定并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和验发全国自学考试本(专)科毕业证书。 6、组织部分类别考试的命题和各类考试的试卷印刷工作。 7、负责国家开设、并由教育部门办理的各类考试的考纪考风管理,查处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行为。 8、联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点击进入 - 2013-10-25 - 收藏深圳招考网
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是深圳市招生委员会、深圳市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深圳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硕士研究生统考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PETS)、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非学历证书考试等招生考试管理工作。 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关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三定”方案和主要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和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工作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相应制度实施意见、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省、市核准的本市普通和成人高等、中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生源计划及自学考试的开考计划,负责组织报名、体检、考试工作;并负责组织招收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工作。 3、负责建立考生的录取档案,协助省教育考试院的录取工作;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报名、命题、考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鉴定工作。 4、指导全市各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全市普通和成人大、中专学校的招生机构,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招生考试工作。 5、开展各类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的研究、宣传、咨询服务以及内外交流。 6、负责调查处理招生和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7、负责教育统一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 8、承办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招生考试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是深圳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便于工作的衔接,市招考办加挂“深圳市高校、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深圳市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办公室”牌子。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以服务社会、服务学校、服务考生和家长为宗旨,以为深圳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将努力全面提高招考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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