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zs.whtcc.edu.cn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是2003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由原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和武汉水运工业学校合并组建而成,直属湖北省教育厅领导,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点击进入 - 2015-03-13 - 收藏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网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网zs.whicu.com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武汉·中国光谷”腹地,与富士康武汉基地毗邻,是一所融历史、人文、生态于一体,与国际教育接轨、文化气息浓郁的现代大学。
点击进入 - 2015-03-13 - 收藏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教务部
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于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是中部地区第一所专门培养外语外经外贸外服人才的高等职业学院,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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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艺术职业学院www.artschool.com.cn创建于1958年,原为湖北省戏曲学校。1988年更名为湖北省艺术学校。1992年与湖北省文化艺术干部学校合并。1993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文化部确认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0年与湖北省电影学校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北省艺术学校”。2001年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999年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办学,成立华中师范大学艺术职业学院。2003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独立的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08年学院顺利通过严格的办学水平评估,被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为湖北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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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民政职业学院www.whmzxy.cn创办于1986年,前身为“湖北省民政学校”,2004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300余亩,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地处武汉东湖科技文化区,毗邻“武汉·中国光谷”,坐拥伏虎山,俯瞰南湖,树木葱郁,建筑格局错落有致,被评为园林式学校。
点击进入 - 2015-03-12 - 收藏湖北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网
湖北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在线,湖北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平台hbqnxy.good-edu.cn 武汉,钟灵毓秀,九省通衢。长江东去,汉水西来,将武汉一分为三,武昌、汉口、汉阳,三镇鼎立。 湖北青年职业学院,就座落于一城秀水半城青山的武昌省府重地、南湖之滨、东湖之侧。周围高校林立,学习氛围浓郁、交通十分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点击进入 - 2015-03-12 - 收藏湖北青年职业学院官网
湖北青年职业学院www.hbqnxy.com 湖北青年职业学院前身是久负盛名的湖北省团校,是一所共青团湖北省委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湖北青年职业学院已成为全国共青团系统骨干高等学校,是我省青年干部培养基地和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定点人才培养基地,也是我省唯一颁发“双毕业证”(湖北青年职业学院+湖北省团校)高等学校。(部分经过考核获得湖北省团校毕业证书的学生,既是专业人才,也具备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基本技能。)
点击进入 - 2015-03-12 - 收藏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官网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官网 new.hbjhart.com 招生咨询电话:0728-6239001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是2004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著名剧作家曹禺先生的故里——湖北省潜江市,这里地处江汉平原腹地,属武汉城市圈,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学院创建于1959年,先后经历了潜江师范学校、潜江中等师范学校、湖北省潜江幼儿师范学校、湖北省潜江艺术师范学校等阶段。现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馆藏图书35万册,在校学生5200人。校园规划科学,教学设施先进,生活环境优美,是国家表彰的“绿化四百佳”单位、湖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文明单位”、“最佳文明单位”。2008年12月,学院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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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电力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zsjy.tgcep.cn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校园坐落在世界水电之都——湖北省宜昌市市中心的东山之巅,占地面积429亩,建筑总面积17万余平方米,校园风景宜人,一年四季鸟语花香,既携秀山丽水的神韵,又带水电之城的灵气,是读书求学的理想之地。
点击进入 - 2015-03-12 - 收藏三峡电力职业学院教务处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教务处jww.tgcep.cn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和规定。根据中心领导的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实现教学工作目标 2.领导教学部门制定、修改并贯彻执行教学计划,负责全校的教学安排和调度工作,经初步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并完善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有关教学行政工作文件。 4.审定全校教学及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科研课题及重点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报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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