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山东商会由深圳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合法商会机构,深圳山东商会被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推选为“轮值会长”单位;被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评选为“四好商会”;被山东省工商联授予“2019年度‘搭桥铺路工程’突出贡献商会”称号。深圳市山东商会坚持以\'弘扬齐鲁精神,信息共享,团结互助,共同发展\'的办会理念,发扬深圳山东商会\'包容•厚德• 诚信• 共赢\'的商会精神,努力在服务深圳鲁商、促进鲁深经济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