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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合同的特点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105次 时间:2021-06-25

【货运合同】货运合同的特点


货物运输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的劳务活动,绝大多数合同具有标准合同的性质,除此之外还有以下特点:


1.收货人是货运合同的特殊当事人


货物运输合同是由托运人和承运人签订的,托运人和承运人是合同的当事人。但作为合同的收货人,既可以是托运人本身,也可以是托运人指定的任何第三方。第三方成为合同的收货人,那么运输合同就是为第三方利益而签订的合同。收货人虽然不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但却是合同利益的关系人,合同产生的领取货物的权利自然转由收货人享有,承运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所以说收货人是货运合同的特殊当事人。


2.货运合同以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为履行终点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只将货物运到目的地,其义务还没有履行完毕,承运人只有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后,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即告终结,其义务才算履行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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