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攻坚战正在激烈进行,主战场当然是湖北省,尤其是武汉市。所以其他省份为了加强对疫情的管控,都要求在疫情爆发期间有武汉行程史的及时汇报,并进行居家自我隔离,以观察是否感染。
也存在一些人虽然从武汉归来,但却隐瞒了自己的行程,导致感染了身边的人的案例。“我是从武汉回来的”,一时间成为了一句可以令人高度紧张的话,其不仅可以让人高度警惕加强自我保护,在“歪打正着”的情况下,居然还发挥了意想不到的作用——威慑犯罪。
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则相关的案例。最近在湖北京山,一个25岁的青年男子肖某,因为与家人发生口角且身无分文,于是产生邪念,晚上戴着口罩撬窗进入本村妇女易某家中。肖某用手勒住了正在熟睡中的易某颈部并捂住了其口鼻,试图猥亵易某。
被惊醒后的易某呼救而不得,急中生智,一边咳嗽一边拼命推开肖某,并告诉他“我是从武汉回来的,已经有感染症状,所以才一个人在家自我隔离”。肖某听闻,连忙放开易某,并将其手机及80余元现金抢走后仓皇逃离现场。
之后,肖某迫于压力于次日凌晨在父亲的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肖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机智如易某,在关键时刻急中生智救下了自己,但一句“我是从武汉回来的”,威慑力如此,也让人心酸和无奈。希望,人类能够早日战胜病毒,还武汉以宁静。
至于本案,显然肖某涉嫌抢劫罪,虽然其于作案后不久即投案自首但不影响抢劫罪的既遂。除此之外,肖某还涉嫌猥亵罪,毕竟肖某最开始的目的就是奔着猥亵去的。而其又未得逞,没有实现猥亵罪的既遂状态,那么就猥亵罪而言其犯罪状态是中止吗?
这里就涉及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分问题,对此有一个简单的“公式”——能而不欲为中止,欲而不能是未遂。详言之,行为人觉得自己是有能力得逞的,但是不愿意继续下去,主动收手了,那么一般就是犯罪中止;而行为人虽然非常希望能够得逞,但觉得自己不能继续,被动收手了,那么原则上就是犯罪未遂。
代入本案,肖某虽然在得逞之前收手了,但其是因为相信了易某“从武汉回来”的告知,如果继续下去存在巨大的风险,于是被迫收手,仓皇逃走。这属于犯罪未遂而不是中止。
一个主动收手,一个被动收手,所以刑法对于犯罪中止的处罚比犯罪未遂要轻。总结一下,本案中肖某涉嫌抢劫罪(既遂)和猥亵罪(未遂),应予数罪并罚。大敌当前,趁火打劫,其心可诛,肖某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