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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启动,21日前完成报名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323次 时间:2019-05-16

 15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山东省试点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也纷纷发布今年的招生简章。

  山东省从2016年开始,在省内试点综合评价招生,从省内高校来看,一直是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9所高校。从2017年开始,浙江大学开始在省内试点综合评价招生。

  根据要求,试点高校确定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要综合考虑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各项因素,原则上安排在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专业。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试点高校在山东省的统招计划中安排,且不能超过在山东省统招计划的20%。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

  已经通过山东省当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山东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应于5月21日前完成。具体各个高校的报名时间,考生可以查看每个学校的招生简章。报考要求应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设置前置条件,要将学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研究型学习情况和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作为综合素质材料初审的重要内容和进入面试的必要条件。

  报名工作结束后,试点高校将考生报名信息(含考生姓名、学号、考生号、身份证号、高中学校名称)发送省教育厅。教育厅根据报名信息向学校反馈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学分、基础素养评价、综合实践活动等内容。试点高校要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教育厅反馈内容,确定通过初审参加学校考核的入围人员名单。试点高校在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时,要严格按照公布的办法执行。同等条件下,要向农村贫困家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适当倾斜。

  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测试或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入围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考生综合成绩由试点高校依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含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考成绩在其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两项在其中的占比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山东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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