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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规定将学生体质健康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721次 时间:2014-10-17
17日记者从无锡市教育局获悉,《关于全面提升初中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锻炼时间,确保每个学生至少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等体质健康标准达成情况和艺术教育工作情况将纳入无锡学校办学质量评价范畴。
据了解,目前无锡的部分初中办学规模和班额存在超标现象。根据安排,今后这些学校都要缩减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确保所有学校适度规模、标准班额办学。《意见》还强调,学校要扎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锻炼时间,确保每个学生至少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改进和加强学校美育,落实艺术课程实施要求,扎实开展中小学艺术社团、校园艺术节等活动,确保每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项艺术活动,培养1-2项艺术特长和爱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成情况和艺术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办学质量评价范畴。
根据《意见》要求,无锡所有初中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都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也不得以“奥数”等竞赛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依据进行新生择录。严禁学校以实验班、强化班、创新班、联合办班等名义违规招生和分设重点班、非重点班,严禁学校在小学毕业考试前组织招生,严禁学校组织招收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除经市教育局批准的“特色初中”外,严禁其他公办学校跨施教区组织招生。节假日严禁违规补课,严格规范各类收费行为,科学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作业量、考试次数和考试难度,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报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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