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http://pta.sztb.gov.cn 一、 事项名称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 办理主体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三、 法定依据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及第六十条。
四、 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1.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载明的初次领证日期至申请之日已满3年;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无暴力犯罪记录;
5.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
6. 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取得考试成绩合格的。
(二) 2016年12月28日前已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服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有效期限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1.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载明的初次领证日期至申请之日已满3年;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
5.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取得考试成绩合格的。
按照上述条件取得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在证件有效期届满前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无需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可以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三)2016年10月1日前已经取得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原证件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直接申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1.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载明的初次领证日期至申请之日已满3年;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无暴力犯罪记录;
5. 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
驾驶员在办理网约车驾驶员注册前,应当先行注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五、 申报材料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申请主要是线上申请,只需填写个人身份证信息、机动车驾驶员证信息(在实名认证环节通过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认证需填写个人银行信息,仅认证不采集),上传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以及本人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图像号(白底,二寸)
照片要求:
1.照片存储格式为:JPEG。
2.分辨率要求:350dpi,24位RGB真彩颜色模式。
3.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无明显畸变。
4.照片大小不超过1M。
六、 办理方式和程序
(一)办理方式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办理。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网址为:http://pta.sztb.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个人账号。
2.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实名认证。网上实名认证通过的,按照系统的提示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上实名认证不通过的,申请人携带以上准备的材料及个人账号按系统提示预约到市交通运输委行政服务窗口(市公共交通局)现场实名认证。
3.申请人在网上(现场)实名认证通过后,自提出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第10个工作日,可在网上查询许可条件审核结果;
4.通过审核的申请人, 系统提示申请人报名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人按预定的考试时间、地点按时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计入缺考记录。有缺考记录的,申请人自缺考之日起60日内不能预约考试。
5. 考试结束后10日内公布成绩。考生可登陆监管平台http://pta.sztb.gov.cn/查询。
6. 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审批结果。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上传的本人2寸白底照片提交至市交通运输委行政服务窗口(市公共交通局)。
本人领取的,申请人在提交本人2寸白底照片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市交通运输委行政服务窗口(市公共交通局)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本人委托其他人领取的,受托人携带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市交通运输委行政服务窗口(市公共交通局)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通过审批的,且申请人在提交了本人2寸白底照片之日起,市交通运输委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邮寄。
七、 承诺办理时限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考试时间不包含在内。
八、 办理结果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由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发放《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
九、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一)申请办理《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不收费。
(二)通过邮寄方式领取《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的申请人,自行负担邮寄费,在证件送达时到付。
十、咨询电话和查询网址
(一)咨询电话: 0755-12328。
(二)查询网址:http://pta.sztb.gov.cn。
附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