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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计划招录1666名公务员 3月5日至3月11日网上报名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509次 时间:2016-03-02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王文清 张文博)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6年度全省共设置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1075个,计划招录总人数为1666名,其中省直单位323名,市州1343名,共设置参公工作人员招录职位406个,计划招录总人数为530名,其中省直单位102名,市州428名。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5日08:00至3月11日24:00。笔试将于4月23日进行,成绩于5月中旬公布。


  年龄限制 硕博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


  据悉,报考人员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3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安全、司法机关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0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考察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根据《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省58个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基层招录单位驻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职位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其他条件 在职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并注明年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并达到要求的年限。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公益性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等,计算时间为2016年3月5日以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在职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时间 笔试4月23日进行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3月5日8:00至3月11日24:00,登录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可于3月5日至3月12日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3月5日8:00至3月11日24: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12日00:00至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3月13日9:00至3月20日16:00登录省人社厅网站进行报名缴费确认。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家庭报考人员、残疾人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笔试成绩于5月中旬公布,审批录用工作将在8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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