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不仅保护女性,也保护男性的正当权益。比如,工资卡上交给老婆,却被她无理克扣零花钱,该咋办?
10月1日,《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条文中明确提到,限制正常社会交往、实施非正常经济控制、采取网络手段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
这让不少网友打趣表示:“重庆‘耙耳朵’的天亮了!”如果妻子限制丈夫正常社会交往、实施非正常经济控制涉嫌违法。
经济控制被明确为家庭暴力行为
《办法》明确列举了家暴行为,除常见的殴打、冻饿、残害、侮辱、谩骂等,限制正常社会交往、性暴力、实施非正常经济控制、采取网络手段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范围。
何为家庭暴力?《办法》中有明确解释,即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换句话说,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仅仅是指刻板印象中的女性一方,也可以是弱势一方的男子。
生活中不少男性或女性通过掌握家庭经济大权,限制对方的消费自由。在重庆出台的这个反家暴地方性法规中,实施非正常经济控制被明确列为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之一。
该办法中还明确,限制正常社会交往也属家庭暴力。
《办法》起草人、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副教授谢玲表示,虽然条文未能直接表述这两种侵害形式造成何种侵害后果以及侵害达到何种程度才能达到判断标准,但归纳和列举具体行为形式有利于相关部门人员以及受害人全方位了解家庭暴力的表现,以及法律法规对于需要干预的家庭暴力的立场和态度,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可以依据《办法》的规定,结合家庭暴力本质属性以及具体的案情做出适当的判断。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几类应当给予特殊保护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的妇女以及重病患者。
转自:上游新闻
来源:新闻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