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2024中关村论坛年会首届科技与法治论坛举行,聚焦“良法善治护航科技创新发展”主题,共同研读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立法,探索法治力量保障科技创新生态的有效路径,强化以优质知识产权司法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打造面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以及深入研讨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前沿科技的法治问题。
北京司法局和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签约
北京市司法局作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统筹推进着北京市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也是中科院学部发挥国家级科学技术平台的最高咨询作用的智库型集成平台和院所,为更好建设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支撑首都科技法治建设,护航首都高质量发展,北京市司法局与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国家和首都科技法治研究网络建设、科技法治理论和实践研究、丰富高水平人才交流和培养实践开展长期合作。
北京地方立法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法治保障
2024年1月25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条例已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荣梅表示,这项立法是北京推进“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地方性法规,也是北京“良法善治护航科技创新发展”的最新成果,是北京地方立法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法治保障,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集中体现。
她解读称,条例围绕“建设怎样的科创中心,怎样建设科创中心”,共七章七十六条,对建设目标、工作原则、规划布局、创新主体与创新活动、创新人才、创新生态、国际开放合作等方面的主要制度做出了规定。
在创新主体方面,规定政府扩大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科研自主权。
在创新活动方面,明确政府加大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
在优化创新生态一章,条例规定持续探索激励创新的先行先试政策,建立科技创新容错机制;完善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管理,扩大经费管理的使用自主权。支持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发展,培育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引导长期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推动开放科学,规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建设科技文献和数据共享平台。加强科技治理,对科研诚信管理、科技伦理审查、违规行为查处、风险监测预警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还对国际开放合作做出了规定。包括支持组织和个人发起或者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进行海外研发布局;支持设立外资研发中心;支持在京发起设立国际科技组织,建设国际科技组织总部集聚区;支持科技社团吸收外籍科技人员为会员,支持外籍科技人才按照规定在科技社团中任职等等。
根据国家相关部署和北京市先行探索的实践,条例聚焦制约科技创新的堵点、卡点问题,规定了20余项首创性制度。包括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在国有资产中单列管理制度,鼓励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与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赋予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高级职称评审权限,支持探索开展认股权贷、并购贷、人才贷等信贷创新,完善科技项目经费跨境使用和管理机制,建设以研发创新为特色的综合保税区等等。
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凸显知识产权重要性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刘双玉围绕“以优质知识产权司法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主题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日臻完善,执法体制日趋成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中美两国知识产权局披露的数据显示,从专利持有量来看,2022年全球有效专利为1730万件左右,中国以420万件数量位居世界第一,美国是330万件,日本是200万件。从我们商标申请量来看,从2000年刚刚加入世贸组织的22万件,已经跃升到2023年719万件,授权量也从16万件上升到438万件。
知识产权具有法律制度和生产要素双重属性,在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中,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已经体现在司法审判的一系列案件中,比如新技术领域中,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判断,新传播方式和创作方式中的著作权归属与权利边界,新数据产业应用中的竞争行为与规范等等,以及在蓬勃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如何更好的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专属管辖法院,每年受理专利商标授权确权散发审查案件已经突破了2万件,而且还在持续增长,这也给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商标领域,要妥善推进注册制和使用制的衔接,有效制止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强化恶意抢注和囤积的前端驳回,强化恶意抢注的惩处与返赔制度,强化指标续展转让时,对于使用证据的提交义务,强化行政与司法案件线索衔接,加强对囤积与抢注商标的主动审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